夫妻贈與無論是為了給予配偶實質的安全感、進行家庭資產重新配置,或是單純希望能減輕稅負,是否要將名下的房產、股票或大額現金移轉給另一半,都是許多夫妻會面臨的重大決策。
但是,你可能聽過「夫妻間贈與完全免稅」的說法,這句話其實只對了一半——如果不了解法律全貌,這份甜蜜的禮物,極可能在未來變成沈重的稅務負擔,甚至引發意想不到的法律糾紛。
您是否想過這些問題:
- 「現在省下了贈與稅,未來出售房產時,房地合一稅會不會因此暴增?」
- 「萬一未來感情生變走向離婚,送給太太/先生的房子,還能主張剩餘財產分配拿回來嗎?」
這些問題若未經事前專業評估,往往會讓原本的美意變成法律與稅務的惡夢。夫妻財產移轉,絕不僅僅是填寫一份申請書那麼簡單,它牽動著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的稅務計算,以及《民法》親屬篇中對於財產制的嚴謹規範。
作為深耕台灣法律界多年的專業團隊,鴻儒國際法律事務所經手過無數家庭財產分配、稅務救濟與資產規劃案件。我們深知成功的資產移轉,需要在「情感維繫」與「現實利益」之間取得精準平衡。
為了協助您釐清迷思,本篇文章將由鴻儒國際法律事務所將從:夫妻贈與、買賣與繼承角度分析,說明夫妻贈與的好處、可能的法律風險。
夫妻贈與能節稅嗎?律師提醒要小心房地合一稅!

許多夫妻在辦理贈與時,只看到眼前的「贈與稅免稅」,卻忽略了未來出售時的「房地合一稅」。這是目前不動產稅務中最可怕的隱形殺手。
📌 夫妻贈與一定比較省嗎?
當您將房產贈與給配偶時,國稅局認定配偶取得這間房子的成本,不是市價,而是「土地公告現值+房屋評定現值」。
眾所皆知,這兩個數值通常遠低於市價(約僅市價的 30%~50%)。
所以一旦未來配偶決定賣房,由於贈與的「取得成本」被壓得極低,導致帳面上的「獲利」被放大,稅金自然暴增。
【實戰案例:以為賺到反而賠大的陳太太】
陳先生以 2,000 萬元買下一間房(市價)。兩年後,他為了表達愛意,將房子贈與給陳太太。
- 此時,房子的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評定現值合計僅 600 萬元。
- 三年後,陳太太以 2,200 萬元將房子賣出。
狀況一:如果是直接買賣(或未贈與直接由陳先生賣出)
- 獲利:2,200萬 – 2,000萬 = 200 萬元。
- 稅金:即便稅率較高,基數也僅有 200 萬。
狀況二:贈與後由陳太太賣出(慘劇發生)
- 獲利認定:2,200萬 – 600萬(公告現值) = 1,600 萬元。
- 稅金試算:即便適用較低的 20% 稅率,稅金也高達 320 萬元。
結論: 只因為多了一道「夫妻贈與」的手續,稅金可能從幾十萬變成幾百萬。
📌 房地合一 2.0 的新制:關於「持有期間」的認定
雖然「成本認定」很嚴苛,但財政部在 105 年後實施的房地合一新制中,給予了夫妻贈與一個重要的優惠:「持有期間可以合併計算」。
也就是配偶出售受贈之房地,其持有期間可以「追溯」至贈與方(原配偶)原始取得的時間。這有兩個重點:
- 降低稅率: 持有時間越長,稅率越低(持有超過 10 年降至 15%)。
- 判斷新舊制:110年7月1日起交易出售、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地,就是適用新的房地合一稅2.0的規定。
📌 鴻儒律師的決策建議
- 若房子是 105 年以前買的(舊制):夫妻贈與通常有利,因為未來出售可走舊制,避開房地合一稅的高稅率。
- 若房子是 105 年以後買的(新制):夫妻贈與需極度謹慎。除非打算長期自住,否則建議諮詢律師試算,切勿貿然過戶。律師提醒自己算真的很複雜,建議可以到財政部房地交易案件試算。
精選閱讀:夫妻贈與免稅嗎?律師帶你 5 步驟完成夫妻贈與!
夫妻贈與有什麼好處?不只是節稅,更是資產佈局!

除了單純的稅務考量,夫妻贈與在實務上還有許多靈活的運用方式,能幫助家庭突破法規限制或加速資產傳承。相信很多人都是因為想買第二間房考慮了夫妻贈與,律師來分析常見情況。
| 三大好處 | 常見痛點 | 操作解法 | 效益 | 專業提醒 |
| 1. 重獲首購優惠 | 第2戶房貸成數低、無寬限期 | 先生名下淨空 | 可能貸 8成 + 寬限期。 | 操作前請先問銀行 |
| 2. 擴大子女免稅額 | 爸爸一年只能給子女 244萬。 | 爸給媽244萬(免稅) ➜ 爸媽各給子女244萬。 | 子女一年可拿 488萬 免稅資金。 | 需保留清楚的金流 |
| 3. 節省售屋稅 | 先生已用過一生一次10%優惠 | 贈與給沒用過的太太賣 | 用太太名額,稅率 20%降至10% | 需精算 |
📌好處一:破解「限貸令」,重獲首購優惠
央行與銀行對於「第二戶房貸」的成數與寬限期限制越來越嚴格,而「首購族」的定義通常是指「借款人名下無自有住宅」。
若先生名下已有房,想買第二間房投資或換屋,可能會面臨貸款成數不足(例如僅剩 5-6 成)或無寬限期的困境。
- 操作: 先生將名下房產贈與給太太。
- 結果: 先生名下清空,再次購屋時,形式上符合銀行「名下無自有住宅」的條件,有機會爭取到首購的 8 成貸款與寬限期優惠。不過要注意:部分銀行會審查「家戶所得」或夫妻歸戶財產,操作前務必先詢問配合的銀行放款政策。
📌 好處二:擴大對子女的免稅額
爸爸想幫小孩買房或存第一桶金,卡在每人每年 244 萬元的贈與免稅額度。
- 一般做法: 爸爸一年只能給兒子 244 萬。
- 鴻儒律師策略:
- 爸爸先贈與 244 萬給媽媽(夫妻贈與免稅,不佔額度)。
- 爸爸自己再贈與 244 萬給兒子。
- 媽媽也贈與 244 萬給兒子。
- 結果: 兒子一年內可合法收到 488 萬元 的免稅資金。透過夫妻間的資產調度,讓財富傳承速度翻倍。
📌 好處三:活用「一生一次」的土增稅 10% 優惠
土地增值稅有「一生一次」的 10% 自用住宅優惠稅率,每個人這輩子只能用一次。
- 情境: 先生名下的房子要賣,但他已經用過「一生一次」了,若直接賣要繳 20%~40% 的一般稅率。
- 操作: 先生先將房子贈與給「從未用過優惠稅率」的太太,再由太太出售。
- 結果: 太太可以使用她名下的「一生一次」優惠,將土增稅壓低至 10%。但律師還是要提醒風險:此操作需精算贈與時的契稅成本是否低於節省下的土增稅,且需留意國稅局對於頻繁移轉的實質課稅原則。
精選閱讀:我能主張生前贈與無效嗎?律師分析 6 種情況把財產討回來!
夫妻贈與有哪些風險?律師提醒離婚注意事項!

在鴻儒國際法律事務所的諮詢室裡,我們看過太多案例:當初為了節稅或表達愛意而將房產過戶給另一半,幾年後感情生變或經商失敗,當事人急著問律師:「房子還拿得回來嗎?」
稅務上的優惠,往往伴隨著法律上的風險。 一旦產權移轉完成,法律對於「贈與」的保護是相當強的。以下我們將從離婚分配、撤銷權以及債權人追討三個面向,為您剖析潛在的法律風險。
📌 贈與後離婚,房子拿得回來嗎?
許多人以為:「反正離婚時財產要對半分(剩餘財產分配),現在先給她,以後離婚還是算在總財產裡平分回來,沒差。」錯!差別非常大。
依據《民法》第 1030-1 條關於「法定財產制」的規定,離婚時雙方雖然可以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,但有兩個項目是「不列入」分配計算的:
- 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(這就包含了「夫妻贈與」的財產)。
- 慰撫金。
所以如果贈與契約沒有寫好,可能就要不回房子了!
📌 夫妻贈與後離婚的情境分析
- 狀況: 先生婚後賺了 4,000 萬,買了一棟房子贈與給太太(產權登記在太太名下)。
- 離婚時:
- 這棟房子被視為太太的「無償取得財產」。
- 在計算剩餘財產差額時,這棟房子直接被剔除,不列入雙方婚後財產的計算。
- 結果 太太直接拿走整棟房子,先生一毛錢都分不到,也無法要求將房子價值的一半算回來。
- 結論: 若沒有簽訂特別的婚前/婚後協議,單純的夫妻贈與在離婚時,通常房子是拿不回來的,因此律師建議贈與時仍要找相關專業律師處理,避免因為不熟悉法律而造成無法挽回的結果。
夫妻贈與可以撤銷嗎?律師分析三種常見情況!

送出去的東西,原則上覆水難收。但在《民法》中,仍保留了兩條「例外」,但使用條件非常嚴格。
📌 法定撤銷權:《民法》第 416 條
若受贈人(配偶)對贈與人有以下行為,贈與人可在知悉後 1 年內撤銷贈與:
- 對贈與人或其近親,有故意侵害之行為,依刑法有處罰之明文者(例如:家暴、傷害罪)。
- 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(例如:配偶重病卻棄之不顧)。
- 注意: 單純的「感情不睦」或「外遇通姦」(若未達傷害罪程度),通常很難直接適用此條款來把房子討回來。
📌 附負擔之贈與:《民法》第 412 條
為了避免「人財兩失」,我們會建議客戶在贈與契約中設定「負擔」也就是條件。
- 操作方式: 在契約中明定:「受贈人須承諾照顧贈與人生活起居」、「受贈人不得於贈與人在此居住期間將房產轉賣」或「若婚姻關係消滅,房產應返還」等條款。
- 效力: 若受贈人接受禮物後卻不履行這些承諾,贈與人便有合法的法律依據可以撤銷贈與,追回房產。
📌 為了躲債而贈與給太太?小心「詐害債權」
這是一些中小企業主常犯的錯誤。公司經營不善,老闆擔心名下房子被銀行查封,於是趕快把房子過戶給太太,以為這樣就安全了。這種行為極高機率會構成「詐害債權」,不僅保不住房子,還可能惹上官司。
- 民事撤銷 《民法》第 244 條: 債權人(如銀行或債主)若發現債務人將財產「無償」贈與他人,導致債務人無力還債,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聲請「撤銷」該贈與行為。
- 時效: 債權人知悉起 1 年內,或行為發生起 10 年內。
- 後果: 法院判決撤銷後,房子產權會回復到先生名下,接著被強制執行(法拍)。
- 刑事責任 《刑法》第 356 條: 若在將受強制執行之際(例如已經收到法院支付命令),意圖損害債權人之債權,而毀壞、處分或隱匿其財產者,可能構成「損害債權罪」,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【鴻儒律師的提醒】: 資產必須在財務健康時就提早規劃。等到火燒眉毛才做夫妻贈與,通常都會被法律認定為惡意脫產,得不償失。
精選閱讀:贈與稅怎麼算?律師教你 5 步驟算出贈與稅!
【夫妻贈與專家】鴻儒國際法律事務所

🏆 家事、法定繼承人的法律專業
鴻儒國際法律事務所精通民事、刑事、行政訴訟等傳統法律領域更以「嶄新形態」專注於家事事件、財富傳承,以及高科技、新金融、醫療生技、AI智慧財產權等新興與跨領域法律議題。
🏆 台北專業律師團隊
我們的團隊成員具備豐富實務經驗與專業背景,提供更適宜、高效率、高品質的客製化法律服務。
🏆 前瞻性的法律策略
我們不只解決當前問題,更致力於為客戶提供具備前瞻性的法律策略,精準且有效地管控企業經營與家族事務中的各項法律風險。
鴻儒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:朱立偉律師

🏆 科技與法律雙專長
朱立偉律師畢業於國立臺灣大學電機研究所,擁有深厚的科技產業背景與15年以上外商、新創與上市櫃公司高階主管經驗,是國內少數兼具科技與法律雙專長的執業律師。
🏆 專精繼承、遺囑與財富規劃
執業期間,朱律師長期投入於家事繼承、遺囑規劃與財富傳承等領域,協助客戶在家族與資產議題中,兼顧情感與法律、效率與風險控管,建立完善的傳承架構。
🏆 結合法律專業與地政實務
朱律師目前為鴻儒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,並與雷丘地政士事務所共同組成鴻儒法律集團,提供涵蓋法律、不動產、土地規劃與財富傳承的一站式整合服務。
🏆深耕專業,積極推廣法律新知
朱立偉律師亦積極參與媒體節目與經營自媒體,推廣科技法律與財富傳承知識,期望讓更多人理解如何以法律智慧,守護家庭與事業的永續傳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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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贈與稅務常見問題,鴻儒律師專業解答!
聽說夫妻贈與可以節稅,但為什麼有人說未來賣房會賠?
因為「取得成本」認定不同,小心「房地合一稅」暴增,這是夫妻贈與最大的陷阱,建議諮詢專業的財產律師試算稅務風險,鴻儒律師事務所提供全面的資產規劃服務。
贈與給太太后,如果不幸離婚,房子還能要求一人一半嗎?
原則上拿不回來!贈與不屬於「剩餘財產分配」的範圍。 若擔心此風險,建議在贈與時簽訂「附負擔贈與契約」,專業律師能替雙方擬定贈與合約。
為了幫兒子存頭期款,透過夫妻贈與真的比較快嗎?
是,透過夫妻間的資產調度,父母兩人一年合計可合法移轉 488 萬元 給子女,效率加倍且完全合法。
如果我欠債快被執行,趕快把房子贈與給太太避風頭可以嗎?
千萬不可!這會構成犯罪。 許多老闆在公司跳票前夕急著過戶財產,這在法律上是大忌。資產必須在「財務健康時」就提早規劃,等到火燒眉毛才做夫妻贈與,通常是無效且危險的。
辦理夫妻贈與需要找代書或律師嗎?
建議委託專業處理,避免因小失大。 雖然流程公開,但填寫公契(有無勾選土增稅不課徵)、申報順序(先地方後國稅)以及印花稅貼花等細節,一旦出錯容易導致罰鍰或退件。
鴻儒國際法律事務所不只代辦過戶,更提供前端的稅務試算與法律風險評估,確保您不會未來賠掉幾百萬的稅金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