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年五月報稅季,我們事務所總會接到焦急的諮詢電話:「律師,我哥哥沒經過我同意,也沒在照顧爸媽,竟然擅自拿爸媽的身分證去報扶養,我可以告他嗎?」、「國稅局發函說我們重複申報,現在該怎麼辦?」
表面上,大家爭的是幾千元、幾萬元的稅金減免;但在法律實務的視角下,「誰申報扶養」也可能是未來「遺產爭奪戰」的前哨戰。
這篇文章不只整理最新的父母免稅額度與所得門檻,更要從律師的專業角度,教您看懂報稅背後的法律角力:如何透過報稅釐清手足責任?何時該簽署《扶養協議書》?以及如何規劃家庭稅務、要不要申報扶養?
最新父母免稅額度:您的家庭能申報嗎?

若您是納稅義務人,欲申報扶養直系尊親屬(父母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),最新的扣除金額如下表:
父母免稅額一覽表分析
| 項目 | 適用對象 | 115年度申報申報114年度綜合所得稅適用 |
| 一般免稅額 | 未滿 70 歲 | $97,000 元 / 人 |
| 加重免稅額 | 年滿 70 歲 | $145,500 元 / 人 |
| 標準扣除額 | 單身申報者 | $131,000 元 |
| 標準扣除額 | 有配偶者 | $262,000 元 |
資料來源:財政部
📌 合法比省稅更重要
許多子女為了壓低稅金,在父母不完全符合條件時「硬報」,這不僅容易被國稅局剔除補稅,更可能在手足訴訟中成為對方攻擊的把柄。
申報前,請務必自我檢核是否踩到以下兩條紅線:
1. 年齡與謀生能力的紅線
依據《所得稅法》第十七條規定,父母年滿 60 歲可直接申報扶養;若未滿 60 歲,則必須符合「無謀生能力」之要件。
常見誤區: 很多人以為父母「退休沒工作」就是無謀生能力。
法律定義: 「無謀生能力」主要指
-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、或為精神衛生法第3條第4款規定之病人。
- 因傷病需長期療養(需醫師證明)。
- 當年度所得總額低於「基本生活費」(114年度每人基本生活費為21.3萬元)。若父母未滿 60 歲且有大筆股利或租金收入超過此金額,子女便不得申報扶養。
2. 同居的迷思與「家」的定義
許多人以為「戶籍沒在一起」就不能報,或者「沒住在一起」就不能報。
大法官釋字第 415 號觀點: 所得稅法上的「家」,不以戶籍登記為要件,而是以「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」且具「家長家屬關係」為準。
實務認定: 重點在於「有無實際扶養事實」。扶養養費用為其中一項判斷是否實際扶養事實的基準,雖有穩定支出可能可以被認為符合實際扶養,而具備申報資格,但在二人同時申報時,實務上仍會輔佐同居天數、扶養費用比例、探視天數、醫療費用支出、人身保險之要保人等事實綜合判斷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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兄弟姊妹都想報扶養?國稅局判定的「4大順位」!

當多位子女同時申報扶養同一位父母時,這在稅務上稱為「重複申報」。許多人以為「先搶先贏」或「誰收入高誰報」,這完全是錯誤觀念。
根據財政部國稅局的審核實務,當發生重複申報爭議時,稽徵機關不會幫您分配,而是依據以下「4 大順位」進行審查。唯有前一順位無法認定時,才會進入下一順位。
| 判定順位 | 認定標準 | 必備文件 | 律師解析 |
| 第一順位 | 父母親自指定 | 受扶養直系尊親屬同意書 | 只要父母神智清楚,他們能指定給誰報 |
| 第二順位 | 申報者協議 | 扶養親屬協議書 | 建議有白紙黑字的協議書 |
| 第三順位 | 法定監護人 | 法院監護宣告裁定書 | 監護權人擁有稅務申報權 |
| 第四順位 | 實際扶養事實 | 同居、金流、醫療收據等 | 國稅局只認可看得到的單據與事實。 |
【第一順位】父母親自指定
依據受扶養直系尊親屬(父母)出具的書面意思表示。
律師解析: 只要父母神智清楚,他們說給誰報就給誰報。建議由父母簽署一份簡單的「受扶養同意書」。
【第二順位】申報者之間的協議
若父母未指定,則依各申報扶養者(兄弟姊妹)之「協議」由其中一人列報。
律師解析: 這就是前文提到的《扶養協議書》。若能協調成功,白紙黑字寫下來,國稅局即依協議認定。
【第三順位】法定監護人
若父母已受監護宣告,則由法院裁定之監護人優先列報。
律師解析: 當父母失智或無行為能力時,誰擁有「監護權」誰就有稅務申報的主導權。這也是為何我們建議高齡家庭應盡早規劃意定監護宣告的原因。
【第四順位】實際扶養事實
若前三項都無法認定(例如:父母失智未立意願、手足協調破局、且未聲請監護宣告),國稅局將進入實質審查階段。
依據國稅局規定,將依照「實際扶養事實」進行綜合判斷。稽徵機關會要求雙方提出證據,並針對以下 5 大指標,誰的證據力強,就能被認定為有實際扶養事實。
- 實際同居天數: 雖然戶籍非絕對,但「住在一起」是照顧最直接的證明。需提出居住事實佐證(如里長證明、包裹收件紀錄)。
- 實際支付大部分扶養費用: 這是關鍵!請提出銀行匯款紀錄(定期定額給付孝親費)。若只給現金且無簽收單,在認定上較為吃虧。
- 實際負擔醫藥費: 父母生病是誰出錢?請保留醫療收據、掛號費單據。
- 長照與住宿費用: 若父母住機構或聘請看護,合約是誰簽的?費用是誰轉帳的?
- 探視頻率(針對未同住者): 若父母住在住宿式長照機構,國稅局會檢視探視紀錄。若您只是出錢但從未探視,可能會被認定未盡扶養義務。
律師補充:雖然於臺北市可請里長出示受扶養證明書(得於臺北 市全球資訊網下載文件),然於其他縣市,並未規定里長應協助出示相關證明,是否出示相關同居證明仍須視里長自身意願。
鴻儒國際法律事務所提醒: 國稅局的這套標準告訴我們:「孝順也是需要留證據的」。 如果您確實承擔了照顧責任,請務必將上述 5 點的單據(匯款單、收據、合約)完整保存。一旦手足爭執,這些紙張就是您在國稅局(甚至法院)可以提出的證據。
📌 現在爭免稅額,未來可能會爭遺產
如果兄弟姊妹現在連「誰報扶養」都無法達成共識,這代表家庭內部已存在財務分配問題。
如果有報稅爭議,建議尋求律師協助擬定「扶養協議書」。 這份協議書的作用不僅是解決當下的稅務問題,更是白紙黑字寫下:
- 誰負責出錢(生活費金額)?
- 誰負責出力(居住與照顧)?
- 約定未來的扶養支出,是否作為遺產分配時的「債務扣抵」或「歸扣」依據?
律師提醒:若您的手足完全未盡扶養義務,卻擅自使用父母資料申報扣除額,這可能不僅是稅務糾紛,可能涉及刑法責任。建議諮詢法律顧問能幫您保全證據、進行談判與規劃。
延伸閱讀:夫妻贈與免稅嗎?律師帶你 5 步驟完成夫妻贈與!
高資產父母能申報扶養嗎?律師提醒反而虧更多錢!

在我們事務所的諮詢案例中,常有客戶拿著稅單來問:「律師,為什麼我把父母加進來報稅,反而要繳更多錢?」
其實並非所有父母都適合被申報扶養。若您的父母擁有大量股票股利、房產租金或利息收入,申報扶養可能會讓您誤入「高稅率陷阱」。除了所得稅,更要擔心未來驚人的遺產稅。
📌 一秒判斷:父母收入超過「這數字」就別報了
本試算主要適用於「年滿 60 歲」或「符合身心障礙」等具備申報資格之長輩
要判斷「合併申報」還是「分開申報」比較划算,只要依照《所得稅法》第 17 條關於免稅額與扣除額的規定,掌握一個「黃金門檻」:
| 父母年齡 | 父母免稅額 | 單身標準扣除額 | 父母自行申報免稅上限 | 律師申報建議 |
| 60歲 – 69歲 | $9.7 萬 | $13.1萬 | $22.8 萬 | 父母年收 >22.8 萬 建議分開申報 |
| 年滿 70 歲 | $14.15 萬 | $13.1 萬 | $27.25 萬元 | 若父母年收 > $27.25萬 建議分開申報 |
為什麼超過就不要報扶養?因為申報扶養,父母之所得會一同計算至申報子女之所得
- 未超過門檻(例如年收 10 萬): 父母自己報免稅。您報扶養,可以多拿免稅額扣抵您的所得,建議申報扶養。
- 超過門檻(例如年收 40 萬):
- 分開報: 父母只需就超過的部分(約9萬)繳納 5% 的稅。這邊父母扣除自身的免稅額能剩餘10萬多的前題,是父母仍於婚姻狀態中,而得適用有配偶之免稅額。
- 合併報: 您雖然拿了父母的免稅額,但損失了父母的單身標準扣除額(13.1萬),且父母這 40 萬收入會直接疊加在您的所得上,可能適用您更高的稅率。
- 結論: 用 5% 換 20%~40% 的稅率,當然分開報才划算。
📌 高股利族群必看:「分離課稅」的解決方法
如果父母收入超過上述門檻,且主要來源是「股票股利」,而身為子女的您又是高所得族群,這時請務必檢視是否適用「股利分離課稅」。
依據《所得稅法》第 15 條第 4 項及第 5 項規定,自 107 年度起,個人股利所得可由納稅義務人選擇「最優惠」的方式申報:
- 合併計稅(適合一般家庭): 股利併入綜合所得,享有 8.5% 可抵減稅額。
- 分開計稅(適合高資產族群): 股利不併入綜合所得總額,直接按 28% 單一稅率分開計算。
實務操作建議:
若您的稅率高達 40%,一旦申報扶養父母,父母的股利也會被課徵 40% 的重稅。此時,若選擇讓父母的股利採 28% 分開計稅,立刻能產生 12% 的稅率利差(40% – 28%)。這往往是數十萬元的節稅空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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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族的財富與稅務問題要及早規劃
報稅雖然只是每年一次的行政程序,但它往往是檢視家庭資產結構與親屬信任關係的最佳時機。當您還在拿著計算機精算「可以省下幾千元稅金」時,身為財富繼承法律顧問,我們更希望您看見背後的潛在風險。
我們看過太多案例,都是因為當初為了節稅而便宜行事,最終演變成兄弟鬩牆的遺產官司,或是因誤觸申報紅線而面訴訟。
如果您正面臨手足爭奪扶養額度
這不僅是稅務問題,更是「家事糾紛」。這代表未來的扶養費分擔、醫療決策甚至遺產分配,都將充滿爭議。您需要能協助您擬定《扶養協議書》的律師,將權利義務白紙黑字確立,杜絕後患。
如果您發現申報父母會讓稅率暴增
代表您的父母可能屬於高資產族群,您該擔心的不只是所得稅,而是未來的遺產稅。建議您立即啟動《家族資產傳承規劃》,透過贈與、信託或保險配置,提早規劃財務傳承事宜。
稅務申報只是起點,完善的法律防護網才是家族和諧的終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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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年度中過世,明年還能報嗎?
可以,且免稅額「全額扣除」,不需按比例。 只要當年度在世一天,隔年即可申報完整免稅額。
參考資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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